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二、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五、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六、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七、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八、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九、建立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十、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十一、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十二、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十三、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消防演練。十四、火災發(fā)生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筑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并報火警。應保護火災現(xiàn)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條:為確保我礦生產及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貫徹執(zhí)行“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切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礦內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三條: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第四條:為加強全礦消防管理工作,礦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組建義務消防員隊伍,各單位成立防火領導小組。第五條:建立健全各級領導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礦消防委員會具有以下職責:(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二)實行分級負責的消防檢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負責人的的領導下,以單位領導,消防監(jiān)督員為主,對所在單位、車間、庫房等處的防火情況進行檢查,并加強日常巡回檢查,節(jié)假日期間要重點防范。(三)根據(jù)季節(jié)的特點,同其它安全結合起來?;痣U隱患,必須做出詳細登記逐條研究、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其心圍繞“整改”狠下功夫,爭取使檢查達到每查一次,進步一次。(四)檢查各單位防火責任制、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五)組織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知識的宣傳和防火安全教育。(六)根據(jù)礦內消防工作動態(tài)情況,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人,責任明確,不斷完善消防安全條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絕火災事故。(一)根據(jù)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消防管理監(jiān)督部門的領導下,制定切實可行的單位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報銷防管理部門存檔,重點部位的崗位防火責任制要上墻。(三)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及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四)經常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對上級提出的意見要及時整改,不斷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五)認真整改消防檢查和消防部門查出的問題,并將整改情況向上級部門匯報。(六)積極協(xié)助上級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第六條:礦安全科負責全礦消防監(jiān)督管理。保衛(wèi)科負責礦內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設一專職或兼職的消防監(jiān)督員,要積極配合安監(jiān)部門搞好全礦的消防安全工作,對職工群眾普及消防知識,對義務消防員、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的滅火演練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訓。第七條: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事先向安監(jiān)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切實保證安全。(二)禁煙場所,嚴格遵守《號》令,違章行為停產警告和處罰。(三)安全出口處應當設臵明顯的標志,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雜物。(四)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安全。(六)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強化檢查制度,特別是散場后,要仔細檢查火險隱患。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根據(jù)防火、滅火的需要,配臵相應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設備和設施,責成專人負責保養(yǎng)、維護和管理。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第十一條:各單位對重點工種人員,必須進行消防知識的專業(yè)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操作管理。第十二條:供電、機電部門對防雷裝臵要建立必要的維護和保養(yǎng)制度,每年五月前做一次全面的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要進行臨時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條十三條:各單位生活用電和工業(yè)用電的開關、線路必須符合條例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保證開關、線路安全有效。第十四條:倉庫必須按規(guī)定存放貨物,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同時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第十六條: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有義務向消防部門報警,講清起火單位、部門、地點、時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第十七條:著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人員和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救火。第十八條:火災撲救后,有關單位必須向礦防火安全委員會和消防部門寫出詳細書面報告。第十九第:各井下生產單位、生產輔助單位、服務單位的行政正職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全部責任。其他管理人員對分管范圍的消防安全負責,各工種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第二十條:各單位要向本單位的職工宣傳消防法規(guī),參加礦里組織的消防培訓和消防滅火演習,會熟練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的常識。第二十一條:井下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人員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同時應采取直接滅火法進行滅火,火勢威脅到人員安全時,要立即撤離。第二十二條:調度室接到火警后,檢立即向礦長匯報,同時向礦區(qū)救護隊報警,通知井下人員佩帶自救器進行撤離。第二十三條:井下電器設備的各種保護齊全,動作靈敏可靠。第二十四條:井口和井口房附近內禁止煙火。第二十五條:在井口房內、井下主要硐室和井下主要進風巷中進行電氣焊工作,必須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后,方可作業(yè)。在使用氣焊工作時,乙炔瓶和氧氣瓶必須放在焊接地點上風側,兩瓶間距必須大于。第二十六條:所有井下焊接或其它維修需使用電氧氣焊時必須報批措施,審批后,由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檢查有害氣體,備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灑水后方可開始作業(yè)。第二十七條: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統(tǒng),并配齊各種消防器材。井下各機電硐室、臨時配電點、充電硐室、加油站、皮帶機頭等處必須設臵滅火器材,每處至少配備臺干粉滅火器和一個沙箱,沙箱內至少備有個沙袋,存放滅火器的地點要懸掛滅火器標識牌。第二十八條:井下硐室內嚴禁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井下使用過的棉紗、布頭等放在蓋嚴的鐵筒內,并定期送到地面處理。第二十九條:膠帶輸送機巷每隔應設臵一個三通支管及閥門,每隔接有一根的膠管。第三十條:及時清理皮帶機道的浮煤和煤塵,皮帶機的托輥運轉良好,皮帶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第三十一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單位和集體,礦將按年度進行總結評比,并給予表彰獎勵。(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的。(二)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或者積極支援其他單位和居民撲救火災,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的。第三十二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礦按年度進行總結評比,并給予表彰獎勵。(一)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的。(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的。(三)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fā)生的。(四)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xiàn)突出的。第三十三條:違反本管理辦法,不按消防監(jiān)督人員要求整改的,消防監(jiān)督人員有權給予責任單位元以上以下的罰款,并給予單位責任人元以上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四條:違反本管理辦法造成火災事故者,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交地方司法機關處理,情節(jié)較重,造成火災或火險的由礦安全委員會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開除、降級、降職、記過、警告)或給予X元以上X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單位處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五條:違反本管理辦法,有下列和為之一的,但未造成火災或火險的,由礦安全委員會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給予X元以上X元以下的罰款。(三)違反消防規(guī)定,在嚴禁動用明火作業(yè)的。(四)損壞、挪用消防設備和消防工具造成嚴重損失的。(五)謊報火警,制造混亂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六)失火燒毀國家財產或他人財產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七)對于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有能力及時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發(fā)生火災的造成損失的責任者。(八)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井下消防處罰制度(三)作業(yè)地點設備移動時消防設施未到位處罰責任人元。(四)區(qū)隊責任區(qū)按規(guī)定配齊滅火器后,丟失損壞補充的費用由區(qū)隊工資總額中扣除。(五)使用電氧氣焊時無措施,未按規(guī)定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備不齊,處罰責任人元。(六)通風科負責消防設施日常檢查,并根據(jù)以上條款處罰,安監(jiān)處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第三十七條:消防處罰地面由保衛(wèi)科負責,井下由通風科負責,罰款通知單一式三份,交被罰款單位或責任人一份,交財務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罰款項于其它罰款合并使用。第三十八條:廣泛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常識,使群眾認識火災的危害性,從而自覺地做到時時防火,處處防火,同時應在群眾中普及消防常識,使他們懂得怎樣防火、怎樣報警,怎樣使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一)帶頭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當?shù)卣约暗V內頒布的消防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消防滅火演練的學習。(二)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四)發(fā)生火災時,應及時地組織人員進行火災撲救,積極搶救受火災威脅的人員和物資,維護好火場秩序,同時要迅速準確地向消防部門報警,并請專人到街頭路口迎接消防車,指示道路,介紹火場情況,協(xié)助進行火場的撲救工作。(五)、火災撲滅后,要即使總結經驗教訓,協(xié)助有關部門進行火災原因的調查,積極地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六)、熟悉本崗位的設備,(物質)性質和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本崗位的滅火方法,維護和保養(yǎng)消防器材和設施。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消防令和規(guī)章制度,落實“消防管理十項標準”,積極推行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2、將防火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掛鉤,做到同布臵、同檢查、同評比。4、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存在的火險隱患。5、加強義務消防隊的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工作,義務消防隊建設成如之即來,來之能戰(zhàn)、戰(zhàn)之能勝的消防隊伍。6、指導對消防器材、設施的配備、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做到有備無患。7、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和職工群眾進行撲救,并配合公安消防人員檢查火災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1、建立起第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成立有各級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2、各單位每季度和重大節(jié)日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開展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是:職工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安全組織的活動情況,各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及滅火器材、設備的完好情況。3、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整改,無法事故的要以書面的形式逐級發(fā)映,同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礦領導要按照事故排查制度,及時自理有關問題,并作記錄。4、防火檢查要依據(jù)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內容,檢查各級負責人和崗位職工履行職責情況,對檢查出的隱患久拖不改或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要及時給予處罰。5、消防監(jiān)督員發(fā)現(xiàn)重大火險隱患和違章作業(yè)的行為,有權采取停工停產并及時向上級反映。一、車輛入庫停車后,要切斷電源,檢查四上是否留下火種,是否有漏油現(xiàn)象。四、車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更不準使用電焊、氣焊作業(yè)。五、嚴禁用汽油擦洗車輛,嚴防因電路混亂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重點防火管理區(qū)嚴格火源管理,實行動火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和“四不動火”制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不動火、現(xiàn)場沒有消防安全監(jiān)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戶外動火。二、單位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三、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zhí)行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超負荷用電。四、爆炸危險場所用電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安裝防爆電器設備。一、認真學習有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規(guī)范要求,熟知其特性。二、必須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用火管理制度。三、根據(jù)各類危險物品的類、項、標準,分類分項儲存,登記造冊,并符合分類存放的原則要求,不得超量儲存。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有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部門消防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五、根據(jù)危險物品的種類,性質,設臵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jiān)測、報警、降溫、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消防安全措施。一、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要逐條登記備案,經常督促整改。二、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項、定人抓緊整改落實,同時以書面形式報礦安監(jiān)處。三、一些重大火災隱患、難以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報告以求得解決。同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四、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問題,一時確實無法解決的,要采取一些必要的臨時性的補救措施,以保證安全,并逐步加以解決。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有復查意見,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一、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不準撤離職守,更不準飲酒、睡覺。二、明確職責。掌握警衛(wèi)區(qū)域內重點要害部位的火源、電源和水源情況。三.熟悉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危險程度、性能、保管和滅火方法。四、掌握報警電話號碼和報警常識,掌握滅火器材存放位臵及使用方法。五、經常清掃庫區(qū),及時清除廢紙、雜草等易燃物。六、嚴禁在庫區(qū)內吸煙、使用明火,對進入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有的關人員,要求檢查是否攜帶火種。七、嚴格交接班手續(xù),每天下班前對自己管理的庫區(qū)和周圍要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立即向有關領導或派出所匯報。八、對警衛(wèi)區(qū)域內不用的電源要切斷電源開關,發(fā)現(xiàn)有礙安全防火的行為,要立即制止。不聽勸阻者,及時報告派出所。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條例、條令和規(guī)章制度,落實消防管理十項標準,積極的推行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二、將防火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掛鉤,做到同布臵、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主持研究整改存在的火險隱患。五、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zhàn)的隊伍。六、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做到有備無患。七、對本單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和群眾進行撲救,并積極地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查明原因,按單位的防火制度,提出處理意見。一、發(fā)現(xiàn)火情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迅速、準確地報警,并積極參加補救。二、一旦發(fā)生火災后,首先向礦區(qū)消防救護中心報警,報警電話,其次向單位領導及派出所值班人員匯報,并迅速組織員工利用滅口器材和其它有效辦法進行補救。三、報警時,要說清起火單位,起火部位,著火物資和火勢大小。四、報警時要報出自己的電話號碼,以便消防隊隨時查詢情況,報警后要派人到路口迎接。五、發(fā)現(xiàn)火情不及時報警貽誤滅火戰(zhàn)機或謊報火情的,視情節(jié)追究其法律責任及治安處罰。1、熱愛消防工作,在消防工作中認真宣傳和執(zhí)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辦法和規(guī)章制度。2、積極參加防火安全活動,執(zhí)行各項防火規(guī)章制度,有突出成績的。3、敢于同違章作業(yè)行為作斗爭,并積極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的。4、愛護消防設施和器材,勇敢撲救火災做出貢獻的個人、單位要給予表揚或物資獎勵。1、違反消防規(guī)定,在嚴禁動用明火作業(yè)的。3、謊報火警、制造混亂或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失火燒毀國家財物或他人財產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4、對于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有能力及時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發(fā)生火災的造成損失的責任者。一、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責任到人。二、禁止吸煙,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更不準使用明火,如必須使用時,應報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三、必須確定專人負責安全值班,注意巡視,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事故隱患。活動結束后,值班人員要進行全面檢查,特別要注意有無遺留下煙火等火種,確認安全后切斷電源。四、按照“消防技術規(guī)范”配足消防器材,工作人員要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五、電器設備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請專職電工立即維修、更換,嚴禁亂拉亂接和使用不合格的熔絲和保險裝臵,電器設備和電器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六、完成各級消防監(jiān)督部門下達的其它任務。一、提高全體員工對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工作意識,加強內部人員的管理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深刻了解防火設施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樹立“安全第一、警鐘長鳴”的安全意識。二、各部位的所有器材均實行掛牌管理,每組消防器材必須有單位指定專人具體負責保養(yǎng)和管理,嚴禁亂用、亂借、亂放,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三、消防器材配備的消防鍬、桶嚴禁在生產勞動中使用,如發(fā)現(xiàn)使用或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并罰器材管理單位X元。四、部位所有消火栓不準用作澆地、沖洗地面和與消防無關方面。消防器材、設施不準損壞、丟失和擅自挪用,如有故意損壞者,當事人除照價賠償外,并處罰款X元,現(xiàn)任不明確或丟失,對器材管理單位罰款X元。五、所有器材、設施經常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維修。六、各單位的領導及器材管理工作人要對此項工作認真負責,對所管理的防火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匯報單位及主管單位,以便及時落實解決。1.消防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對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并有檢查記錄。2.消防器材、設施做到登記在冊,分工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轉借或挪用。3.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guī)定定期檢測,發(fā)現(xiàn)損壞或失效,及時維修和更新。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的使用和保養(yǎng)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上報。5.消防器材和設施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防止風吹雨淋和日曬,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6.定期維護、測試消防設施及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事故廣播、室內外消防栓、安全標志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8.對室外地下消火栓,要在上凍前進行一次測試、檢修,并做好保溫工作。在春季時,再對消火栓進行一次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解決。一、各部門的所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均實行掛牌管理,每組消防器材必須有單位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保養(yǎng),嚴禁亂扔亂放,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二、消防設施配臵的消防工具如:鍬、桶、斧、鉤嚴禁在非生產勞動中使用。如發(fā)現(xiàn)使用或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處罰器材管理單位X元。三、單位、車間內所設的室內消火栓不準用作澆地、沖洗地面、洗車或與消防無關的方面。消防器材、設施不準損壞、丟失或擅自挪作它用。如有故意損壞,處罰當事人X元,責任不明或丟失,對管理單位罰款X元。四、所有的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統(tǒng)一由礦保衛(wèi)科負責維護保養(yǎng)。保衛(wèi)科消防監(jiān)督員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維修。五、如單位需購臵滅火器、消防工具,單位要遞交購臵滅火器審批單,批準后,送往礦保衛(wèi)科統(tǒng)一購臵。六、室外地下消火栓,每年要在上凍前,進行維護保養(yǎng),以防冬天凍裂管道,冬天過后,要在春季再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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